各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
教育部轻化工助剂化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和陕西省轻化工助剂化学与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将于2021年9月中旬开展开放基金项目结题评审工作,请2019年度获批开放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9月10日之前尽快提交结题材料并办理结题手续,未能如期按要求结题的,实验室将按规定收回资助经费。
结题材料包括:1、结题报告一式2份(附件1);2、经费决算表一式2份(附件2); 3、研究成果(论文、专利等)复印件1份(论文需附收录证明原件)。
注意,项目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合理安排使用,未用完经费实验室将予以收回。
上述材料电子版请打包后发到邮箱lilu@sust.edu.cn,并将纸质材料交(寄)至实验室办公室(逸夫楼A-314B)。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李露,电话:155-2925-9397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科技大学逸夫楼A-314B,邮编:71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