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关于认定第二批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经验推广试点单位的通知》(市科发[2021] 16号),我校成功获批。
根据通知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将精心制定《陕西科技大学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进一步健全激励机制、搭建转化平台、强化专利服务、稳步推进“三权”改革、加大高水平科研团队培育力度、建立改革容错纠错免责机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科技成果与服务西安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据悉,为贯彻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9]9号),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落实陕西省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推广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2019]29号)要求,现继续深入开展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认定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10所驻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第二批经验推广试点单位,其中省属高校5所,分别为:陕西科技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西安工程大学、西安石油大学和西安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