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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2018-04-28 16:04  

各位老师:

为深入贯彻十九大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落实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要求,持续整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现就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加强校属各单位、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各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通过节前教育、谈话提醒等方式,及时对本单位廉洁自律工作做出安排,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巩固我校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改“四风”取得的成果。

二、严明各项纪律规定,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用公款购买、收受粽子等各种节礼、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

2.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搞超标准接待;

3.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4.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化整为零分批操办;

5.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变相旅游;

6.严禁以学校名义虚开消费购物发票,或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各位老师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部署,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好本单位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四、学校强化监督检查力度,把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作为查纠工作的重中之重。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本部门、本单位节假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将从严从重处理,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重点实验室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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