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反对“四风”,进一步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就2017年暑假期间加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出如下规定和要求:
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入纠正“四风”,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二、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厉行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务实节俭文明过暑假,杜绝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借参观、培训、学习、走访用人单位名义进行变相公款旅游;
4.严禁利用升学宴、谢师宴或婚丧喜庆借机敛财;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6.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
8.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三、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好各项要求的贯彻落实。
四、学校将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凡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依规依纪查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