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将至,为了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暑期平安校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放假前,各单位应组织人员对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切实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验室财产和师生的安全。放假期间有实验任务的实验室或有研究生做实验的研究室,均应配备教师进行监督指导,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
二、 加强用电安全管理,放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必须切断电源,不能断电的仪器设备要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监控。
三、加强用水安全管理,放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必须关闭用水总闸,防止造成水患及引发其它事故。
四、加强药品安全管理,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的单位,放假前必须交回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统一保管,防止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假期期间需要使用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的学院,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领用、记录及保管。
五、放假期间无实验任务的实验室经全面安全检查无误后,应关好水、电、门、窗。
六、如遇突发事件发生,要妥善处置并按照规定及时上报。24小时值班电话:13709264336。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层层落实责任。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在假前及假期期间不定期对各学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对由于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及时、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引发的各种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年7月13日